更新時間:2021-11-13 16:29:31
(一)鎮黨委主要職責
1.宣傳和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黨中央、上級黨組織及本鎮黨員代表大會(黨員大會)的決議。
2.討論和決定本鎮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生態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以及鄉村振興中的重大問題。需由鎮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決定的重要事項,經鎮黨委研究討論后,由鎮人民政府或者集體經濟組織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作出決定。
3.領導鎮人民政府、群團組織和其他各類組織,加強指導和規范,支持和保證這些機關和組織依照國家法律法規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職責。
4.加強鎮黨委自身建設和村黨組織建設,以及其他隸屬鎮黨委的黨組織建設,抓好發展黨員工作,加強黨員隊伍建設。維護和執行黨的紀律,監督黨員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
5.按照干部管理權限,負責對干部的教育、培訓、選拔、考核和監督工作。協助管理上級有關部門駐鎮單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務和引進工作。6.領導本鎮的基層治理,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做好生態環保、美麗鄉村建設、民生保障、脫貧致富、民族宗教等工作。7.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鎮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1.促進經濟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圍繞城鄉發展一體化,做好鎮村發展規劃,推動產業結構調整,培育壯大主導產業,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建立新型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探索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引導農民珍惜土地、增加投入,發展集約經營。落實國家各項優惠政策措施,確保村民受益。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促進非公經濟發展,引導村民多渠道轉移就業和創業,增加村民收入,不斷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2.強化公共服務,著力改善民生。負責轄區綜合事務管理,行使組織領導、綜合協調、監督監察等行政管理職責。負責轄區公共服務設施建設。在縣上有關部門業務指導下,鞏固提高義務教育質量和水平,改善鄉村教學環境,保障校園和師生安全,做好控輟保學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教育幫扶等基本公共教育服務;推動以新型職業農民為主體的農村實用人才隊伍建設,加強社區教育、職業技能培訓、就業指導、創業扶持等勞動就業服務;做好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失業和生育保險等社會保險服務;落實社會救助、社會福利制度和優撫安置政策,為保障對象提供基本養老服務、殘疾人基本公共服務,維護農民工、老年人、婦女兒童等特殊人群和困難群體權益等基本社會服務;做好公共衛生、基本醫療、計劃生育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繼承和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加強對古村落、古樹名木和歷史文化村鎮的保護和發展,健全公共文化設施網絡,推動全民閱讀、數字廣播電視戶戶通、文化信息資源共享,組織開展群眾文體活動等公共文化體育服務;提供符合轄區實際和人民群眾需求的農業農村經濟發展、農民基本經濟權益保護、環境衛生、生態建設、食品安全、社會治安、矛盾糾紛化解、扶貧濟困、未成年人保護、消防安全、農村危房改造、防災救災、應急救援、國防動員其他公共服務。做好自然資源、科學技術、文化旅游、環境保護、擁軍優屬、殯葬等工作。完善農村公共服務,搭建轄區便民服務體系,提高便民服務效率,形成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優化提升轄區營商環境,為招商引資等提供良好服務,提高發展活力和動力。
3.加強社會管理,維護農村穩定。加強平安建設宣傳、普法教育,做好群眾來信來訪處置、民族宗教、社區矯正等工作,提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水平。完善農村治安防控體系,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加強流動人口管理。建立健全農村應急管理體制,提高危機處置能力。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反對和制止利用宗教和宗教勢力干預農村公共事務。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做好“三農”工作,保證社會公正,維護社會秩序和社會穩定。協調開展綜合執法工作,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建立健全與縣級派駐執法機構的協作機制,以及對派駐執法機構和人員的日常管理。在縣上有關部門業務指導下,做好轄區防汛、防火、防震、人防、房管、安全生產監督檢查、民兵訓練和公民服兵役等工作。
4.推動基層民主,促進農村和諧。指導村民自治、完善民主議事制度,推進政務公開,引導群眾有序參與村事務管理,發揮民主協商在村治理中的積極作用。推動農村建設,促進社會組織健康發展,增強社會自治功能。
5.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辦公地點:洋縣華陽鎮
辦公電話:8372317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
其余:8:00—12:00;14:00—18:00。
王寶慶:黨委書記。主持黨委全面工作,分管武裝工作。
趙江漪:黨委副書記、鎮長,主持鎮政府全面工作。
李若瑋:黨委委員、人大主席。主持鎮人大主席團工作,聯系縣政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路寶強:黨委委員、副書記(正科級)。主持鎮黨委日常工作,負責鄉村振興工作及鎮黨委、政府同華陽景區管委會協調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片督導漢壩村、華陽街村、吊壩河村、紅石窯村、小華陽村工作。
張 鑫:黨委委員、副鎮長(正科級)。主持鎮政府日常工作,負責鄉村振興工作,分管財政(國庫支付、非稅收管理、政府采購)、審計(政府投資審計、村級財務審計)部門工作,聯系稅務局、地電公司、電信局、移動公司、聯通公司,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抓縣壩村,包片督導巖豐村、天星村工作。
鄧志政:黨委委員、紀委書記。主持鎮紀委、監察組工作,負責分管督查、巡察、法院、檢察等部門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抓巖豐村、天星村。
王 斌:黨委委員、組織委員、宣傳委員。負責分管黨政辦(保密、深化改革、政務公開、政務服務)、組織、宣傳(精神文明、對外宣傳、網絡信息)、政法(綜治、反邪教、掃黑除惡)、統戰(民宗)、編制、老干、黨校、史志、檔案、工會、工商聯等部門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抓華陽街村。
何 升:副鎮長。負責分管鄉村振興、蘇陜協作、自然資源(移民搬遷、不動產登記、拆舊騰退)、住建(村鎮建設、住房安全)、生態環境保護、水利(河湖長制、水庫移民)、交通(農村公路管理、交通綜合執法)、公安(交警)、金融、供銷、電商等部門工作,聯系扶貧開發公司、氣象局、縣運司、各銀行及金融機構,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抓漢壩村。
王 敏:副鎮長。負責分管人社(養老保險、勞動服務、勞動保障)、民政(敬老院、救助管理)、殘聯、老齡、婦女兒童、婦聯、衛生健康(疫情防控)、醫療保障、教育體育等部門工作,聯系計生協會、紅十字會、科協,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抓吊壩河村。
吳 潘:黨委委員、武裝部長、團委書記。主持鎮武裝部、鎮團委工作,負責分管統計(農業調查統計、普查)、發改、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消防救援)、經貿(中小企業綜合服務)、司法(依法治縣、公證、法律援助)、信訪、退役軍人事務、行政審批服務、招商引資、考評考核、防汛等部門工作,指導黨政辦公室、人大辦公室日常工作,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抓紅石窯村。
曾小剛:科技副鎮長、市場監督管理所所長。主持鎮市監所工作,負責分管農業農村(農經、有機、農技、農機)、人居環境綜合整治、林業(天然林保護、野生動植物保護)、秦巴生態保護、文化旅游(文物廣電、文化站)、創建及衛生鎮創建等部門工作,抓好重點項目建設、重點鎮建設、景區綜合管理辦公室工作,聯系長保局、朱鹮局、陜果集團洋縣公司、財險公司、人保公司、農業銀行、信用聯社,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包抓小華陽村。
內設機構:
(一)綜合辦公室(加掛黨建辦公室牌子):行政編制5名,設主任1名。
負責人:趙鑫 辦公電話:8372317
主要職責:承擔黨委和政府日常事務。負責紀檢監察、組織、統戰、政法和群團等工作。負責黨務、政務、督查考核工作。負責人大主席團日常工作。
(二)經濟發展辦公室(加掛鄉村振興工作站牌子):行政編制4名,設主任1名。
負責人:葉欣 辦公電話:8372317
主要職責:承擔區域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脫貧攻堅、城鄉建設、交通、農業、林業、水利、產業發展、公共基礎設施建設、統計、美麗鄉村建設等工作。協調經濟社會發展相關工作。
(三)生態資源辦公室(加掛應急辦公室牌子):行政編制4名,設主任1名(由行政副職領導兼任)、副主任1名。
主要職責:承擔生態環境保護規劃的制定和實施。負責自然資源、生態環境、防汛抗旱、森林防火、地質災害防治、防災減災、應急救援、安全生產監管、天然林保護、河湖長制等工作。
負責人:何升 辦公電話:8372317
(四)文化建設辦公室:行政編制4名,設主任1名。
負責人:朱順東 辦公電話:8372317
主要職責:承擔宣傳思想和文化建設等工作。負責宣傳、精神文明、科技、教育體育、文化旅游、衛生健康、醫療保障以及社區文化建設、公共教育文化服務體系建設等工作。
(五)社會治理辦公室(加掛司法所、民政辦公室、退役軍人服務站牌子):副科級,行政編制4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負責人:殷培智 辦公電話:8372148
主要職責:負責基層社會治理體系建設。承擔民政、擁軍優撫、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民族宗教、社會保障、社會治理、社區(村)建設、信訪維穩、國防動員教育、民兵預備役等綜合性事務。負責調解和處理民事糾紛、社區矯正等工作。
(六)財政審計所:行政編制4名,設所長1名。
主要職責:承擔年度預決算編制、財政財務、鎮級財源建設、國有資產、集體資產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村級財務統一管理、各類惠農資金和財政資金審計等工作。
負責人:李劍英 辦公電話:8372317
下設事業單位:
(一)綜合執法辦公室(加掛市場監管所牌子):副科級,事業編制10名,設主任1名、副主任1名。
負責人:曾小剛 辦公電話:8372381
主要職責:負責生態環境、安全生產監督、村鎮建設、農、林、水、文化旅游等綜合執法工作。建立自然資源綜合執法協調機制。承擔商貿流通監管、食品藥品安全監管等工作職責。
(二)農業綜合服務站(加掛農村合作經濟經營管理站牌子):事業編制5名,設站長1名。
負責人:曾小剛 辦公電話:8372381
主要職責:承擔農村產權流轉交易、農業、林業、水利、畜牧、農業生產經營、技術推廣、就業創業、動植物防疫檢疫等具體服務工作。
(三)公用事業服務站:事業編制5名,設站長1名。
主要職責:承擔道路管護、綠地廣場管護、環境衛生、供水供電等公共事業服務工作職責。
負責人:何升 辦公電話:8372317
(四)便民服務中心(加掛黨群服務中心牌子):事業編制16名,設主任1名(由黨委委員兼任)、副主任1名。
負責人:王斌 辦公電話:8372317
主要職責:負責本級政務服務信息化、便民化建設;負責組織協調縣級委托下放事項的承接落實,推進所有委托下放事項、本級政務服務事項實行“一站式”大廳服務。負責建立健全鎮村聯動的便民服務制度和服務網絡。負責黨務、政務信息公開,兌現社會救助、老齡、殘疾人、就業培訓、社會保險、福利,發布氣象公共服務與災害防御信息等工作;與站、辦、所統一辦公,實現便民化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