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政發〔2024〕2號
洋縣人民政府
關于印發政府投資項目規劃設計方案
評審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
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縣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市管單位:
《政府投資項目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工作實施意見》已經縣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洋縣人民政府
2024年1月2日
政府投資項目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工作
實施意見
根據《政府投資條例》(國務院令第712號)、《關于印發〈陜西省發展改革委投資咨詢評估管理辦法〉的通知》(陜發改投資〔2022〕224號)、《洋縣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管理的意見的通知》(洋政發〔2023〕4號)《洋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洋縣重大行政決策公眾參與制度〉〈洋縣重大行政決策專家咨詢論證制度〉〈洋縣重大行政決策風險評估制度〉的通知》(洋政發〔2023〕23號)等規范性文件精神,為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項目決策程序,提升政府投資決策水平,結合我縣實際,特制訂本實施意見。
一、評審的主要目標和基本原則
(一)主要目標。政府投資項目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工作是對項目立項前的綜合審查和評估,以全面確定項目是否符合長遠規劃及預期目標,并提出改進建議和意見,確保項目發揮最大化效益。
(二)基本原則。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工作必須遵循“全面、長遠、科學”的基本原則。要充分考慮地方資源稟賦、政策支持方向、地方長遠規劃及財政承受能力,合理制定項目建設內容及投資規模。
二、評審的參會范圍
政府投資項目建設單位要根據項目技術要求復雜程度及投資規模邀請縣級領導、相關評審機構(專家)及縣委政法委、縣政府辦、縣發改局、縣財政局、縣住建局、縣自然資源局、漢中生態環境局洋縣分局、縣交通局、縣水利局、縣司法局、國網陜西省電力有限公司洋縣供電分公司等單位參加評審工作。
(一)對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上(含1000萬元)且工程技術簡單、對城鄉發展規劃及社會發展影響不大的一般性政府投資項目,由項目建設單位組織相關領域專家(參加評審的專家應當為單數)及行業部門開展評審,并邀請分管縣級領導參與評審工作。
(二)對報請省級及國家審批(核準)且工程采用技術較為特殊復雜的項目,采用新材料、新設備、新工藝、新技術的“四新”項目應委托相應資質的社會中介機構評審(參加評審的專家應當為單數),并邀請分管縣級領導及相關行業部門參與評審工作。
(三)對縣政府或上級決定實施的,對城鄉發展規劃及社會發展影響較大的重大建設項目(主要是涉及城鎮建設征地和房屋拆遷、礦產資源開發,以及容易引發社會群體事件和群眾關注的基礎設施、產業發展等重大建設項目),應委托社會中介機構評審(參加評審的專家應當為單數,一般不少于5人),并邀請常務副縣長、分管縣級領導及相關行業部門參與評審工作。
(四)投資額在1000萬元以下且工程技術簡單、對城鄉發展規劃及社會發展影響不大的,或已由上級主管部門組織過相關評審的項目可不再開展評審工作。
三、評審的主要內容
(一)項目是否符合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
(二)項目是否符合區域城(鎮)總體發展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等相關規劃要求;
(三)項目建設方案、資金籌措方案(投融資方案)、風險控制等是否可行;
(四)項目投入使用后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生態環境效益,發揮的作用,產生的影響等;
(五)需要評審的其他事項。
四、評審的基本流程
(一)項目建設單位向相關行業部門提交評審事項的報告,提供項目規劃設計方案等評審資料。
(二)相關行業部門對項目單位所提供資料的合法合規性、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初步審查,對不符合要求的資料應告知項目單位及時進行完善。
(三)相關行業部門視項目情況可以要求現場踏勘調查項目基本情況。
(四)項目單位組織召開評審會,由相關行業部門聯合對項目進行審查。
(五)形成評審結論,現場向項目建設單位及規劃設計單位反饋意見。
(六)如需對規劃設計方案進行較大修改和補充的項目要進行復審。專家評審費用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納入部門預算,費用由縣財政列支。
五、評審的相關要求
(一)項目規劃設計方案評審工作應嚴格規范評審流程,確保評審工作公平公正,科學合理。相關行業部門要從項目合法性、社會穩定風險控制、財政承載能力、城鄉規劃、國土空間規劃、用地預審、環境評價、消防、人防、交通、水利、電力保障、信息化建設等方面對項目評審相關內容提出合理意見,同時加強行業監管。
(二)項目建設單位、規劃設計方案單位應當積極配合項目評審工作,如實提供相關資料并承擔相應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