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發展和改革局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
根據中共洋縣縣委辦公室、洋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洋縣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的通知》(洋辦字〔2021〕27號)相關要求,結合發改工作職能,現制定發改系統生態環境保護責任清單,并向社會公布。
1.提出符合生態文明建設要求的國民經濟發展目標和政策。負責優化重大生產力布局,培育壯大新動能。
2.落實國家產業結構調整指導目錄,牽頭擬訂全縣循環經濟、資源節約和綜合利用政策并協調實施。
3.負責調整能源結構,牽頭做好散煤整治和清潔能源推廣工作,配合碳達峰排放工作;負責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供應保障;會同有關部門積極推進冬季清潔取暖工作;協調重污染天氣應急狀態下的能源保障調度。
4.負責全縣節能降耗的綜合協調工作,促進清潔生產工作;提出能源消費控制目標、任務,并組織實施。承擔發展清潔能源責任,積極發展可再生能源。
5.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秦嶺、巴山生態環境保護工作。
6.落實生態環境保護電價和差別化電價政策及污水、垃圾處理收費等有利于環境保護和生態補償的價費政策,推進資源性產品價格改革;加強對政府投資類涉及生態環境保護項目的立項方面給予支持,對急需建設的項目,給予優先安排。
7.牽頭做好綠色生活創建行動。
8.支持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保護等方面研究和項目申報,推動綠色技術創新。促進生態環境保護產學研結合,支持企業開展生態環境保護科技攻關,推動生態環境保護重大科技成果的引進、成果轉化和示范應用。
9.嚴格按照產業政策及環保要求招引投資項目,實現環境保護和招商引資雙贏。
10.支持開展綠色金融改革試點,引導金融機構開展綠色金融產品和服務創新。
11.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