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2024年第七期)
序號 |
行政處罰決定書文號 |
案件名稱 |
違法企業名稱或違法自然人姓名 |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姓名 |
主要違法事實 |
行政處罰種類和依據 |
行政處罰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處罰的機關名稱和日期 |
1 |
洋市監處罰〔2024〕第56號 |
洋縣美宜多生活超市銷售不合格大蔥案 |
洋縣美宜多生活超市 |
劉芝俠 |
2024年7月22日,本局委托陜西太陽景檢測有限責任公司對當事人銷售的食用農產品大蔥進行監督抽檢,2024年8月7日《檢驗報告》(№:SP24073945)檢驗結論“經抽樣檢驗,噻蟲嗪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調查中,當事人在限定期限內已對前述行為及時改正;對《檢驗報告》(№:SP24073945)檢驗結論無異議,在法定期限內未向本局或者上一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復檢申請。 |
違反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 處罰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33.70元; 罰款1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0月12日 |
2 |
洋市監處字〔2024〕60號 |
洋縣建群工貿有限公司未按照產品標識的執行標準案 |
洋縣建群工貿有限公司 |
雍君 |
2024年7月10日我局在洋縣建群工貿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生產的“拓福?!迸茠烀娴拇藞绦袠藴蔐S/T3212為過期標準,應為新執行標準應為GB/T40636。同時檢查了該批產品出廠檢驗報告,檢驗依據:GB/T40636-2021掛面,均為合格,對標簽問題下發了責令改正書。該公司涉嫌違反了《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 |
違反依據:《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十二條規定; 處罰依據:《食品標識管理規定》第二十七條規定; 處罰結果:罰款2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0月11日 |
3 |
洋市監處字〔2024〕62號 |
洋縣南街路口百雜店經營過期食品案 |
洋縣南街路口百雜店 |
李淑靈 |
2024年9月19日我局接投訴稱在洋縣南街路口百雜店購買的雙匯香辣香脆腸和老灶煮花生為過期產品。執法人員對洋縣南街路口百雜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經營場所貨架上擺放有超過保質期的食品:雙匯香辣香脆腸5袋、老灶煮花生2袋、素牛板筋1袋、桶裝康師傅紅燒牛肉面7桶、袋裝康師傅紅燒牛肉面5袋、巧面館老壇酸菜牛肉面6袋。本局于2024年9月23日予以立案調查。執法人員對負責人李淑靈進行詢問調查,圍繞當事人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當事人簽字確認,確定其違法事實。 |
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處罰結果:沒收超過保質期食品6個品種26袋(桶);沒收違法所得7元;罰款2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0月10日 |
4 |
洋市監處罰〔2024〕65號 |
洋縣蔚瀾購物廣場 |
洋縣蔚瀾購物廣場銷售超過保質期限的產品案 |
王建明 |
2024年8月20日,本局對投訴舉報人來信反映在洋縣蔚瀾購物(武康路店)購買的‘安可馨吸管’、‘古力熊兒童口罩’,已超過有效保質期。經查,發現當事人銷售的產品“安可馨紙質吸管” “古力熊一次性兒童口罩”均已超過保質期限,本局遂于當日立案。 |
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三十五條; 處罰依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五十二條;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銷售的產品,沒收違法所得5.90元;罰款317.1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9月11日 |
5 |
洋市監處字〔2024〕67號 |
洋縣華隆琦盛百貨超市銷售農藥殘留超標食品案 |
洋縣華隆琦盛百貨超市 |
李健 |
2024年8月12日,我局執法人員對洋縣華隆琦盛百貨超市銷售的獼猴桃和生姜進行監督抽檢。經華研檢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檢測,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獼猴桃中氯吡脲項目、生姜中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違反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 處罰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項;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88.48元;罰款2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0月23日 |
6 |
洋市監處字〔2024〕80號 |
洋縣張雯晴百貨店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
洋縣張雯晴百貨店 |
石琪 |
2024年10月23日接投訴人在洋縣張雯晴百貨店購買的青提蒟蒻果凍為過期產品。執法人員對洋縣張雯晴百貨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經營場所展架上懸掛有超過保質期的青提蒟蒻果凍1袋。本局于2024年10月23日予以立案調查。執法人員對負責人石琪進行詢問調查,圍繞當事人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違法行為收集相關證據材料,確定其違法事實。 |
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處罰結果:沒收超過保質期的果凍1袋; 沒收違法所得6元;罰款2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7 |
洋市監處字〔2024〕83號 |
洋縣振華水產店經營獸藥殘留含量超過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案 |
洋縣振華水產店 |
潘振華 |
2024年9月27日,陜西省食品藥品檢驗研究院依法對洋縣振華水產品店銷售的鱸魚進行檢驗,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違反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五條第一款; 處罰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四十八條; 處罰結果:責令改正違法行為,免予處罰。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2月10日 |
8 |
洋市監處字〔2024〕85號 |
洋縣盛世康醫藥有限公司銷售劣藥案 |
洋縣盛世康醫藥有限公司 |
郁先翠 |
2024年11月14日我局接到上級局轉來洋縣盛世康醫藥有限公司銷售劣藥“地龍”的違法線索,遂于2024年11月21日立案調查,經調查,洋縣盛世康醫藥有限公司從陜西偉業醫藥有限公司購進地龍1公斤,生產廠家為安徽省益泉中藥有限公司,批號:230301,購進后銷售1公斤,銷售金額:400.00元。洋縣盛世康醫藥有限公司購進地龍時索取并查驗了供應商陜西偉業醫藥有限公司及銷售員的合法資質,藥品地龍出廠檢驗報告書,簽訂了質量保證協議,建立了藥品采購、驗收記錄,不知道銷售的地龍是劣藥。 |
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一百一十六條,第一百二十一條,《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五條;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400.00元,免除其他行政處罰。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2月2日 |
9 |
洋市監處字〔2024〕97號 |
洋縣董英百雜店涉嫌經營超過保質期的食品案 |
洋縣董英百雜店 |
董英 |
2024年12月10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洋縣董英百雜店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貨架擺放且在售有生產日期2024年5月14日,保質期限為6個月的“康師傅”桶裝老壇酸菜牛肉面2桶;生產日期為2024年2月17日,保質期180天的瓶裝勁爽型“漢斯啤酒”1提(每提9瓶)共9瓶上述食品均已超過標注的保質期限。 |
違反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十)項; 處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五)項; 處罰結果:沒收過期食品,罰款1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2月23日 |
10 |
洋市監處字〔2024〕98號 |
洋縣袁家蔬菜水產批發部經營不合格生姜案 |
洋縣袁家蔬菜水產批發部 |
李美艷 |
2024年8月5日,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洋縣新煒婷購物中心對該商場經營的生姜進行了監督抽檢。2024年8月28日,我局收到陜西太陽景檢測有限責任公司檢驗報告生姜(NO:SP24080810)不合格食品抽檢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噻蟲胺項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農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噻蟲胺的實測值為0.31mg/kg,標準指標為≦0.2mg/kg,單項判定不合格。 |
違反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處罰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7.5元;罰款3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11 |
洋市監處字〔2024〕99號 |
洋縣漁樂魚蛙火鍋店銷售不合格牛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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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縣漁樂魚蛙火鍋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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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磊 |
2024年9月27日,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在洋縣漁樂魚蛙火鍋店對該店使用的牛蛙進行了監督抽檢。2024年11月4日,我局收到陜西華研檢測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出具的牛蛙(NO:SP202429263)不合格食品抽檢檢驗報告。檢驗結論為:經抽樣檢驗,恩諾沙星項目不符合GB31650-2019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獸藥最大殘留限量》要求,檢驗結論為不合格。 |
違反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五條第二項; 處罰依據:《食用農產品市場銷售質量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五十條第二款; 處罰結果:沒收違法所得400元;罰款2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2月18日 |
12 |
洋市監處字〔2024〕91號 |
洋縣叱咤百貨店銷售不合格牛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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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縣叱咤百貨店 |
薛峰 |
2024年11月26日,我局執法人員依法對洋縣叱咤百貨店開展執法檢查時,發現當事人店內2臺正在使用的用于貿易結算的電子秤(出廠編號分別為:iS6ZS23061847;LS6TK23010773)無合格的周期性檢定證書。 |
違反依據:《陜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十六條第一款(一)項; 處罰依據:《陜西省計量監督管理條例》第三十七條; 處罰結果:1、責令當事人停止違法行為;2、罰款2000.00元。 |
已履行 |
處罰機關:洋縣市場監督管理局;處罰日期:2024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