洋縣殘疾人聯合會
關于開展2025年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
情況聯網認證工作的通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保障法》《殘疾人就業條例》《陜西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辦法》《陜西省按比例安排殘疾人就業辦法》等文件規定,現將2025年度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工作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年審對象
洋縣行政區域內2024年度已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用人單位”)。
二、年審時間
2025年3月1日—2025年10月31日
三、審核方式
洋縣現已全面啟用全國殘疾人按比例安排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完全實現“全程網辦”和“跨省通辦”。用人單位可登錄國家政務服務平臺、陜西省政務服務網、中國殘疾人就業創業網絡服務平臺進入“跨省通辦”專區,登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辦理。
四、用人單位在線提交安置殘疾人就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用人單位注冊(未在市場監督管理局數據庫的用戶需要)、登錄系統后,按系統提示填報和上傳相關材料。
(一)安置殘疾人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或《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1至8級);
(二)用人單位將殘疾人錄用為在編人員或依法與就業年齡段內的殘疾人簽訂1年以上(含1年)勞動合同,且殘疾人實際在職在崗,支付的工資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并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方可計入用人單位所安排的殘疾人就業人數;如安置方式為勞務派遣,需提供勞務派遣公司與用人單位簽訂的用人協議,以及工資、養老、醫療繳費轉賬證明,需加蓋雙方公章。
(三)用人單位為在職殘疾職工繳納2024年度養老、醫療保險的證明;2024年度殘疾人職工參加社會保險數據,由系統自動調取,如系統未提取到社會保險信息或信息不符合實際情況,用人單位可上傳從當地社保部門獲取的證明資料。
五、相關說明
(一)2024年度安排有殘疾人就業的用人單位如在規定時限未申報的,視為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由稅務機關按規定征收殘疾人就業保障金;2024年度未安排殘疾人就業的單位不參加年審,可直接向稅務機關申報繳納殘疾人就業保障金。
(二)用人單位按規定如實申報2024年度本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對提供信息的真實性和完整性負責,申報材料需加蓋本單位公章。
(三)用人單位提交審核材料時,殘疾人證不在有效期內的,不得計入用人單位安排殘疾人就業人數。殘疾人證有效期以殘疾人人口基礎數據庫推送信息為準。若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軍人證》信息在認證系統內無法識別、信息不一致、缺少起始日期和終止日期等情況,需通知本人到當地退役軍人事務部門進行證件信息備案維護。
(四)用人單位申報通過后,可在承諾辦結日前隨時登錄殘疾人按比例就業情況聯網認證系統,獲取告知信息、了解辦理狀態。已辦結的,可以下載打印電子認定書。
洋縣殘聯咨詢電話:8223860
洋縣殘疾人聯合會
2025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