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時間:2024-01-09 17:29:26
(一)擬訂全縣民政工作有關政策及相關配套管理規章制度,編制全縣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并負責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
(二)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等社會組織登記管理和執法監督,指導全縣社會組織黨建工作,負責縣級社會組織的登記管理和黨建工作。
(三)負責制定社會救助政策、規劃和標準,統籌全縣社會救助體系建設。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救助供養、臨時救助、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工作。
(四)指導全縣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擬訂城鄉社區建設政策、規劃和實施意見,指導實施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
(五)負責全縣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縣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負責地名管理、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婚姻登記和殯葬管理工作,指導和監督婚姻、殯葬機構管理工作,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
(七)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全縣養老服務工作,擬定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負責擬定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和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
(九)負責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收養、兒童救助保護等工作,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及困境兒童保障制度。
(十)促進全縣慈善事業發展,組織和指導社會捐助工作,負責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民政事業費的分配、監督和管理。
(十二)牽頭負責全縣脫貧攻堅兜底保障推進工作;負責兜底保障制度實施,做好農村貧困人口的社會救助;指導推進全縣社會組織開展公益扶貧,助力脫貧攻堅工作;指導各縣區積極探索推廣愛心超市、孝德基金等扶志與救助相結合扶貧工作,增強內生動力。
(十三)負責全縣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建立社會工作者和社會志愿者聯動機制。負責民政領域招商引資工作和相關服務保障工作。承擔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和智慧縣城建設應用及數據采集推送、安全管理等工作。
(十四)配合縣行政審批服務局完成相對集中行政許可權改革工作,并落實好行業監管責任。
(十五)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六)職能轉變。縣民政局應強化基本民生保障職能,為困難群眾、孤老孤殘孤兒等特殊群體提供基本社會服務,促進資源向薄弱地區、領域、環節傾斜。積極培育社會組織、社會工作者等多元參與主體,推動搭建基層社會治理和社區公共服務平臺。
(十七)有關職責分工1.與縣衛生健康委員會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負責統籌推進、督促指導、監督管理養老服務工作,擬訂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政策、標準并組織實施,承擔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難老年人救助工作。縣衛生健康委員會負責擬訂應對人口老齡化、醫養結合政策措施,綜合協調、督促指導、組織推進全縣老齡事業發展,承擔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醫療照護、老年人心理健康與關懷服務等老年健康工作。2.與縣自然資源局的有關職責分工。縣民政局會同縣自然資源局組織編制公布行政區劃信息的洋縣行政區劃圖。
單位聯系方式:0916-8212251
辦公地點:洋縣真符路3號
辦公時間:法定工作日 夏季(7—8月)8:00—12:00,15:00—18:00;其余8:00—12:00,14:00—18:00。
郵編:723300
李 軍:黨組書記、局長,社會組織黨委書記主持民政局全面工作,主管黨建、黨風廉政、意識形態、統戰、社會組織黨委、鞏固銜接兜底保障、疫情防控、安全生產工作。
杜 科: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李軍同志抓好鞏固銜接駐村工作,分管社會組織黨委、掃黑除惡、信訪維穩、防汛、營商環境、慈善(慈善協會)、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社事股、基政股、婚登處、福彩辦;聯系殯葬所、救助站、未保中心;完成臨時交辦的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朱寶平:黨組成員、副局長。協助李軍同志抓好鞏固銜接兜底保障工作,分管機關日常事務、黨建、工會、人事編制、項目建設(雙招雙引)、平安建設、法治建設、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分管辦公室、低保辦、社救股、財務科;聯系中心敬老院(福利院)、老年福利中心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工作。負責分管領域黨風廉政、意識形態、安全生產工作。
胡勝勝:黨組成員,縣紀委、監委派駐民政局紀檢組組長。協助李軍同志抓好民政系統黨風廉政工作;完成臨時交辦的工作。
民政局內設辦公室、社會救助和福利股、社會事務和組織管理股、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局屬洋縣殯葬管理所、洋縣救助站(未保中心)、洋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洋縣婚姻登記處、洋縣老年福利服務中心、洋縣中心敬老院6個事業單位。
一、內設四個職能股室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安全、保密、信訪、政務公開、新聞宣傳、黨建、黨風廉政、精神文明等工作。承擔民政普法、依法行政工作,承擔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等工作;承擔機關離退休干部工作。
負責人:王 政 辦公電話:8212251
(二)社會救助和福利股:根據社會救助工作規劃、政策和標準,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系,指導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員供養、臨時救助等工作,指導城鄉居民家庭經濟狀況核對工作;協助做好醫療、住房、教育、就業、司法救助等相關銜接工作;承擔兒童福利、孤棄兒童保障、兒童救助等保護工作,健全農村留守兒童關愛服務體系及困境兒童保障制度并指導實施;指導養老機構特困人員救助供養機構管理工作。指導生活無著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工作,指導開展家庭暴力受害人臨時庇護救助工作。承擔老年人福利工作,督促執行老年人福利補貼制度,協調推進農村留守老年人關愛服務工作。擬定全縣殘疾人權益保護政策,統籌推進殘疾人福利制度建設。指導和監督福彩公益金資助項目實施。配合養老服務體系建設政策、標準,擬定全縣養老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組織實施。指導社會福利院、殘疾人社會福利、老年公寓等社會福利、養老服務機構的管理。擬訂全縣慈善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和監督全縣慈善信托、慈善組織及其活動管理。承擔社會捐贈管理工作。
負責人:雍 樂 辦公電話:2986095
(三)社會事務和組織管理股:指導、監督婚姻登記工作,推進婚俗改革。指導、監督殯葬管理,推進殯葬改革。承擔收養登記工作。承擔全縣社會組織的監督管理和執法監察工作;承擔縣級登記管理的社會組織黨建工作和縣民政局社會組織黨委日常工作;擬定促進社會工作和志愿服務政策措施,會同有關部門推進社會工作人才、社會組織人才、志愿者隊伍建設。
負責人:楊虎軍 辦公電話:2986087
(四)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股(社區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推進全縣城鄉社區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建設,貫徹實施城鄉基層群眾自治建設和社區治理政策法規,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實施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指導、監督村務公開工作。承擔全縣鎮(街道)以上行政區劃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承擔縣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調處邊界爭議,開展平安邊界創建活動;牽頭負責地名管理、地名標志設置和管理工作。
負責人:張紅麗 辦公電話:2986088
二、局機關內設兩個科室:
(一)福彩辦:指導、組織、協調全縣社會福利彩票的銷售管理工作。
負責人:黃永欣 辦公電話:2986079
(二)財務室:承擔民政統計管理和機關及直屬單位預決算、財務、資產管理與內部審計工作。
負責人:張 悅 辦公電話:2986091
三、局屬六個事業單位:
(一)洋縣中心敬老院:主要負責全縣農村特困人員集中入住接收工作和承擔入住對象的吃、穿、住、醫、葬等保障服務工作。
負責人:葉 婷 辦公電話:8319038
(二)洋縣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辦公室:負責實施全縣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城鄉臨時困難救助制度。
負責人:白 峰 辦公電話:2986090
(三)洋縣殯葬管理所:依照國家和政府有關殯葬管理法律政策,推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高文明節儉辦喪事以及殯儀服務等,按時按質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
負責人:任亞靈 辦公電話:8291294
(四)洋縣救助站(未保中心):提供救助服務,弘揚救助精神,從事對城市流浪乞討人員的救助、審查、安置以及救助對象的康復治療。
負責人:余長青 辦公電話:8212674
(五)洋縣婚姻登記處:負責全縣婚姻登記工作。
負責人:晏 芬 辦公電話:2986083
(六)洋縣老年福利服務中心:依照國家和政府的有關養老法律和政策,全心全意抓好養老工作,按時按質完成上級下達的各項工作任務。充分發揮和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定期開展員工的職業道德和業務技能等培訓,提高護理員的綜合素養和操作技能。認真落實年度工作計劃的制定和實施,解決老年人的生活,養老問題。加大硬件投入,強化軟件建設,達到管理規范化、環境園林化、生活多樣化、服務優質化,把養老院辦成頤養天年的樂園、老齡活動的場所,精神文明的窗口。
負責人:雍 樂 辦公電話:8215691